中国出口管制

2.1定义

出口管制(Export Control)是国家出于政治、经济、军事和对外政策的需要,制定的商品出口的法律和规章,以对出口国别和出口商品实行控制。主要措施包括:(1)对国内生产所需的原料,半成品以及供应不足的商品,实行出口许可证制,限量出口;(2)对战略物资、尖端技术及先进产品,实行特种出口许可证,严加控制;(3)承担某种国际义务,对某类商品实行自动限制出口;(4)对出口商品质量价格等方面,国家加以管制,加强其竞争能力。

 

2.2规则

2.2.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

《出口管制法》549条,包括总则,管制政策、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,监督管理,法律责任和附则。主要规定了出口管制范围,出口管制清单、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,出口经营资格和出口许可制度,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,域外适用和对等采取措施等内容。

2.2.2《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》

商务部《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指导意见》”)作为出口管制法实施的配套指导文件,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合规机制。《指导意见》进一步阐明了企业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重要性,并根据当前形势发展,对2007第69号公告《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者建立内部出口控制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 69号公告》”)进行了修改和完善。同时,公告同期发布了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》对公告中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要点进行了详细阐述,对内部合规制度提供一般性指引。